原创川本重雄包慕萍建筑史学刊
日本住宅由平安时代的寝殿造向江户时代的书院造发展变化。本文首先概观了既有研究成果中对两者的认识,之后笔者从“墙体空间”和“柱子空间”的新视角阐述了从寝殿造向书院造发展的过程。笔者认为平安时代的贵族住宅吸取了为举行仪式使用的柱子空间,后世为了把柱子空间的大空间分隔成若干小空间而发明了“遣户”(推拉门),而纸推拉门、透光推拉门窗等的普及导致寝殿造住宅转变为书院造住宅。
日本住宅史中的
样式概念:
“寝殿造”与“书院造”
川本重雄著,包慕萍译
1既往研究中日本住宅样式的概念
追溯日本宫殿及住宅的历史时,可以发现其间发生过巨大变化。而“寝殿造”及“书院造”便是根据这些变迁而命名的分类概念,它们由江户时代的考据学家泽田名垂命名,在他的著作《家屋杂考》(年)中首次出现。对于江户时代的人们来说,他们居住的住宅与平安时代的文学和绘画里描绘的贵族住宅十分不同。《源氏物语》中描绘的贵族住宅由被称为“寝殿”“对屋”等的建筑单体构成,而江户时代的住宅则与之不同,由被称为“书院”的房间构成住宅建筑群的中心,并以此命名。此外,《源氏物语绘卷》(图1)里,住宅利用垂帘、屏风等活动的软隔断划分卧室等单独的生活空间,但江户时代利用推拉门与木质隔扇来划分房间。“寝殿造”和“书院造”就是为了说明这些住宅的不同点而形成的分类概念。又因为平安时代的贵族住宅的中心殿舍是寝殿,因此被称为“寝殿造”;而江户时代的武士住宅的中心房间是“书院”,因此被命名为“书院造”。
图1《源氏物语绘卷》柏木二(川本研究室摹绘)
以往为了说明这两种住宅样式为何不同,曾有学者提出“寝殿造”源于古代的贵族住宅样式,而“书院造”是从农村住宅中发展起来的武家住宅,即认为它们有着不同的起源。但这种说法在其后的研究中已经被否定。太田博太郎在他的著作《书院造》以及川上贡在他的著作《日本中世住宅研究》中分别阐明了从寝殿造到书院造的历史发展过程(表1),可以说通过这两项研究充分地论证了从寝殿造发展到书院造的学说的正确性。
表1太田博太郎的日本古代住宅变迁图表
竖穴住居→庶民住宅→近世民家
↑
高床住居→寝殿造→书院造
比“寝殿造”更早时期的原始住宅形式又是如何分类的呢?太田博太郎在其著作《日本住宅史》(年成稿)中提倡将原始住宅分为“竖穴住居”与“高床住居”(干栏式住宅)两种体系,即根据住宅的室内生活面(指一层室内地坪)是自然地面还是架高的木地板做分类标准,分为两类。太田认“竖穴住居”是北方体系的住宅,而“高床住居”是南方体系的住宅,两者有着不同的起源谱系,并继而阐明从“高床住居”发展到“寝殿造”再到“书院造”的历史变迁过程,并指出这些住宅是统治阶层的住宅类型,同时论述“竖穴住居”发展为普通百姓的住宅体系。
2既往研究中对“寝殿造”与“书院造”的定义
最初,为了说明平安时代的贵族住宅和江户时代的武士住宅之间明显的区别,而出现了寝殿造与书院造的两种分类。因此对它们的定义也多通过寻找两者区别入手,阐述各自的特征。例如,堀口舍己总结了寝殿造与书院造各自十三个特征,并指出“上述(指书院造的特征)是根据与寝殿造的对比而得出的结论”,说明堀口根据两者之间的比较而归纳了各自的特征。
而太田博太郎在其著作《书院造》中,首先介绍了堀口舍己的定义,之后重新定义了寝殿造及书院造。对寝殿造,太田引用了平安时代《中右记》的记载“如方一町家左右对中门廊等哀备也”进行定义,对书院造,则利用了江户时代的书籍《匠明》里的“主殿之图”(图2)对其进行定义。可见,太田主张必须从与寝殿造和书院造同一时代的典籍中寻找它们各自定义的依据。同时,太田指出“主殿之图”刊登在当时的木匠技术书籍《匠明》之中,说明它是具有普遍性的例子。而且,这个“主殿之图”不但与年建设的园城寺光净院客殿的平面大体一致,还有几个其他类似的例子,因此太田判断可以把这个“主殿之图”视为书院造完全形成之后的标准样板。笔者也赞同将《匠明》中的“主殿之图”视为书院造的完成像。但是太田对《中右记》中指出了寝殿、对屋、中门廊的平面构成的记载的过度重视,导致了错误的导向。这样的论断让包括笔者在内的后来的研究者在很长时期都持有“寝殿造中最重要的课题是建筑的平面布局”这样错误的印象。
图2《匠明》主殿之图
太田博太郎的《书院造》不但重新定义了寝殿造和书院造,也较为详细及具体地阐明了从寝殿造到书院造的变化过程。太田主要从书院造的主室即“书院”室内的特定装饰构件(即上段、床之间、棚、付书院、帐台构)如何完成格式化,以及寝殿造时主殿周围的“庇”如何衰退导致住宅平面发生变化——这两个现象入手,阐明了从寝殿造到书院造的历史变化。对于这一变化的背景,太田分析这是接待客人的空间独立分化,即住宅功能分化的结果。也就是说寝殿造中被称为“出居”的待客空间完全从寝室、“常御所”独立出来而形成了书院造。
平井圣提出了与太田的不同分类方法。平井提议把寝殿造向书院造变化的过渡阶段的一个形式定义为“主殿式”。平井认为,在《匠明》的“主殿之图”的平面中,南面设有对外的待客空间,北面则设有寝室、起居室等私人生活空间,住宅功能还没分化。因此他认为待客空间与生活空间各为一个建筑单体完全分离、只有待客空间排成一列的住宅形式出现的17世纪中叶,才是书院造得以完成的时代。像寝殿造的主殿那样,待客空间和生活空间前后并列的平面形式,平井主张另划一类,称为“主殿造”。也就是说,平井将太田定义的书院造再细分为主殿式和书院造两种。如果只从平面形式与功能分化的观点来看,平井的说法也可以成立,但从主室的“床之间”等客厅程式化装饰构件以及下文后述的空间观点来看,没有把书院造再细分为主殿造和书院造的必然性。
本来建筑的功能分化并非只因建筑空间的历史性变化而产生,也会因为同一住宅所建的建筑单体数量的不同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只拿功能分化和平面形式作为考察标准进行建筑样式分类的做法并不恰当。
3日本住宅史的新观念与寝殿造及书院造
笔者在题为“日本住宅的历史”论文中提出,概观日本住宅历史时以建筑空间的形式为依据将住宅建筑划分为两类的看法。笔者认为,人类建造的房屋可分为对外开放和对外封闭的两种空间形式——用墙壁或门窗等构件将内部与外部隔断的封闭空间,或者重视内外空间的连续性而不设墙壁等围合体的开放空间。而住宅作为以抵御外敌、保护生命财产为目的的建筑类型,一般被建造为封闭空间。与此相对,开放空间往往被用于举行庆典仪式,同时使用室内与室外空间进行庆典仪式。日本古代宫殿建筑的仪式空间,即是开放性的柱子空间。所以笔者推测,日本平安时代的贵族住宅“寝殿造”吸收了古代宫殿仪式的建筑空间形式,使得开放式空间变为日本住宅的原点。而为了能够表达封闭空间和开放空间的特性,笔者提出将前者命名为“墙体空间(隔断内外空间的连续性)”,后者命名为“柱子空间(重视内外空间的连续性)”。以下以这两个概念为基准,概观一下日本住宅的历史。
3.1日本古代宫殿中的“墙体空间”与“柱子空间”
在考察尚未受到中国寺院建筑和宫殿建筑直接影响之时代的日本宫殿建筑时,今城塚古坟出土的“家形埴轮”群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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